为做好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了《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请各学院(科研平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新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具体介绍如下:
一、项目特点
1.项目评审
项目采取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先确定项目,再由项目单位进行人员选拔,人员依托项目派出。
2.培养目标
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高精尖缺的人才培养和学校学科发展精准服务“双一流”建设。
3.合作要求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三、有意申请者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相关申请信息(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40)填报申请材料,并于9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教师科。
联系人:周薇
联系电话:027-6788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