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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 “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详见地大校办发〔20183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经费来源于“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其资助期限为连续三年。主要用于新入职青年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的培育(不含博士后和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新青年教师基金实行项目承担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制,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批、过程管理、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均由各二级单位负责。

二、项目资助强度

理工类项目资助6万(2万元/年)、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3万(1万元/年)。

三、项目申报程序

各单位组织新入职青年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申报,汇总申报名单后,报人事处审核,拟资助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布结果。

四、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应全部用于项目研究,严格执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相关规定及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年度划拨,强化节点考核,经费使用不当或经费结余,学校有权收回或追回。

五、结题条件

在资助期内,须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及相应级别项目1项及以上,并发表T4(理工类)或T5(人文社科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相当的成果。

项目负责人至少在任务到期前1个月向项目承担二级单位提出结题申请,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结题验收由各二级单位组织,结题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题报告、成果附件、评定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六、项目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基本科研业务费“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表》(附件1)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基本科研业务费“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任务书》(附件2)纸质及电子各一份,纸质材料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请于202131日前交人事处教师科。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教师科,联系电话:027-67884971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基本科研业务费“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基本科研业务费“新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任务书》(人事处网站下载)



                                       人事处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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