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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23  发布者: 陈红霞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7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

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创新型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2018年选拔培养的重点是,在创新性、前沿性、公益性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中起关键作用的高层次中青年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二、选拔数量要求

1、按文件规定,今年全省将选拔50名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2、湖北省人社厅下达给我校的申报指标参考数为 1 人。

3、校内申报时,各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 1 没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不推荐。

三、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严谨求实学风,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推动创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及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博士后、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二)在自然科学领域,在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发展潜力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是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或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三)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是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四)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是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或对国家、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宣传文化、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五)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四、培养资助

2018年度入选人员,湖北省在2年培养期内,每人每年资助3万元,主要用于工程人选的科研活动。

五、时间安排

1030前,申报材料报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学综合楼B1503)。

六、报送材料(所有材料需报送电子文档)

1、《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11份。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表格须二级单位签字、盖章。

3、附件材料1份,详见说明《附件材料整理要求》(附件3)(附件材料暂不打印,待学校评审完毕后再请推荐人员提交打印材料)。

4、请同时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本,分别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姓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姓名附件材料-姓名、命名后,压缩成rar文件包,发送到邮箱(hongxia@cug.edu.cn)。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陈红霞

联系电话:67883720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81023

  • 附件【 附件材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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