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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师德标兵”“师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7  发布者: zw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校教职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师德模范”评选活动,表彰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在立德树人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职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师德模范”候选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正式来校工作8年以上,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优秀,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师德标兵”候选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从教20年以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优秀,且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及荣誉,在立德树人方面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荐条件

候选人应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践行者。

2.爱岗敬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足本职,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爱学生成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风端正,作风正派,廉洁从教。工作业绩突出,师生评价高,育人效果好。

3.潜心治学。积极投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求新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技能。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潜心钻研,锐意创新,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4.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充分用好校园阵地,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指引和培养学生,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三、推荐程序

1.基层初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和实际贡献,以分党委(党总支部)为单位向学校进行推荐。

2.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院、工会等单位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学风教风、学术态度、申请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

3.网络投票。由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校友与社会合作处、工会、团委等单位组织设立网络集赞专区(地大微信公众号),展示候选人的风采,由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由全体校领导、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集中评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产生“师德标兵”“师德模范”评选结果。

5.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将评选结果报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获奖名单。

对获得“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的个人,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获得“师德标兵”荣誉者还将作为湖北“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推荐。

四、工作要求

1.严肃评选纪律,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请各分党委(党总支部)根据推荐条件认真进行遴选,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同时提交《师德模范(师德标兵)推荐表》(人力资源部网上下载)、事迹材料和生活照片23张(用于制作宣传推文及海报)。

3.请各分党委(党总支部)于1020日前将推荐材料压缩包电子版(邮件标题:学院+候选人姓名)发送至zhouwei@cug.edu.cn,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教师工作办公室(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1504室),联系人:周薇,联系电话:67884971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师德模范推荐表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师德标兵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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